汽车报废须知
一. 正常情况报废(即名称无变更)
1. 代码证、IC卡、代码证复印件(有登记证的无须上述材料)
2. 行驶证、底卡
3. 钢印3套(用红印拓)
4. 牌照2块
5. 《机动车报废证明》、《上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、注销单盖章
二. 单位有变更
1. 除以上1-5项外,另需变更表一份(盖公章)
2. 红头文件及红头文件复印件或工商证明
3. 写给车辆管理所的申请报告,格式如下:
由于企业体制改革,原**单位,现改制为**单位,牌照号**。
单位公章
三. 遗失行驶证或牌照的、需各填写一份补领单,并盖上单位公章
四. 注销单、变更单、补领单需用水笔填写
五. 私车报废必备手续
1. 登记证(无登记证的需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)
2. 行驶证、底卡
3. 钢印两套(用红印拓)
4. 牌照两块
5. 《机动车报废证明》、《上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、注销单签字盖章
六. 自送车辆送交地点
1. 小客车送至上海宝钢钢铁资源有限公司(铁山路6号),电话:56692347
2. 四吨以下货车送至上海莘桥拆车有限公司(沪闵路5782号),电话:54946716;(部分车辆需送其附属华建拆车厂:金阳东路68号,电话:64906427)
3. 四吨以上(含四吨)货车送至上海华东拆车有限公司(沪太路4059弄198号),电话:66621084
4. 大客车送至上海巴士交运拆车有限公司(联谊路388号),电话:56046429
更多详情请咨询上海泓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:52704333,52706333,52708333,52709333,真北路1021号(中环外圈金沙江路出口),我们期待您的光临,愿意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。
|